龙岩向公款存储“潜规则”亮剑 撤并资金5.83亿元

福建日报

清理填报银行账户9324个、资金总量达308.82亿元;撤并银行账户854个、撤并资金5.83亿元……近日,龙岩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该市集中整治单位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成效时说,下一步,将按照市里印发的《关于防止在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区分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公款存储乱象纷呈

长期以来,公款存储中的谋私逐利问题容易导致隐蔽腐败。一些单位负责人把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到指定的银行,银行则“投桃报李”,为其亲属安位子、拿高薪,或给高额回扣。有的单位则将银行的这些好处给了领导、领导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变相搞利益输送。去年1月,龙岩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把公款存储谋私逐利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提出“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到哪个银行要集体研究、形成记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银行给些什么好处也要在单位公开”的纠正办法。

公款存储利益输送渠道多、隐藏深,龙岩市纪委从开展专题调研入手,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情况,各类银行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背后的谋私逐利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全面掌握情况。

“不查不知道,一查才感到一些单位公款存储乱象简直可以说是‘触目惊心’。”参与调研的龙岩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调查中发现一市直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竟然多达100多个,有的不仅资金量大而且长期闲置;某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儿子四年内换了三家银行任职,该单位的基建账户及大额资金也随着其任职银行变动而变更;有的单位短时间内在不同账户间进行无实质业务往来的大额度资金调度……

面对“潜规则”,知难而上

针对这些问题,龙岩市知难而上,从去年8月以来,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市纪委制定了《单位公款存储情况自查表》《个人在单位公款存储方面有关情况自查表》,全市所有单位及10758名干部填报了《自查表》,并作出没有利用公款存储谋私逐利的书面承诺,撤销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普遍建立起公款存储集体研究及内部公示制度。

在整治过程中,龙岩市国土局制定了《关于项目资金、经费存储管理议事规则》,建立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表决确定资金存储事项的制度。同时,确立在资金存储管理中,同一单位在同一银行只保留一个账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有亲属在银行任职的干部均应回避的制度。这些制度自2015年3月实施以来,该局共召开13次资金存储管理会议,清理注销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15个(由原来的85个减少到70个),讨论决定了10次资金调度计划、37笔资金调度存储事宜,所有议定事项均及时公开,有效规范了资金存储管理运作,防止权力“暗箱”操作和寻租。

与此同时,龙岩市纪委还抽调财政、审计、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分赴部分市直单位和7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60个单位、259个银行账户,发现15个单位存在指定银行存储单位经费、公款定期活期随意存储、无实质性业务资金调度等疑似问题线索共16条。今年6月16日,该市纪委对存在这方面问题的15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逐一点明问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签字“背书”。

为了使整改工作更加制度化,目前,龙岩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在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从实行公款竞争性存储、公款存储集体决策、公款存储回避制度,将公款存储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等方面予以规范,以制度规范公款存储行为,从源头上破除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暗道”。比如,明确“实行公款存储回避制度”,规定“有存储决定权的领导干部、财务人员,以及与资金管理有关人员不得将本单位公款存储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在的金融机构”。“领导干部、财务人员,以及与资金管理有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在的金融机构,参加本单位或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储,上述有关人员应主动报告并实行公开回避”。(记者 张杰 通讯员 岩纪轩)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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