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替闺蜜考试“获刑” 分别判处罚金两万元

新浪图片[责任编辑:陈健]

女子替闺蜜考试“获刑” 分别判处罚金两万元

1990年出生的王红,大专文化,是某科学技术学会的文秘。2014年开始,王红报名参加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88年出生的李艳,同样是大专文化,此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报名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就读专升本课程。2015年,两人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后,很快成了好朋友。

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