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电大女生被辱事件真相始末 施暴者曾遭校园暴力

新京报

陈春知道女儿出事是在两天后。有亲友给他打电话:“你闺女出事了。”

他问什么事,对方说:“你去搜一搜最近连云港的重大事件。”

他上网一搜,蒙了。

一名长发女生在空地上被赤身裸体殴打、被两人拽着头发面对镜头,其中多张图片还暴露这名女生的隐私部位。上传者在图片说明上写道:“得罪我朋友的下场爽吗?”

根据警方披露,这是一起“报复性犯罪”。陈丽颖和受害人孙某于2013年相识,两人一直相处很好。

事情起因于2014年底,陈丽颖与其男友闹矛盾,独自一人在外租房,孙某通过QQ聊天将此事告诉了陈丽颖的男友。男友找上门,把陈丽颖打了一顿。

为此,陈丽颖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5月10日,陈丽颖找人将孙某约出,叫来徐彤等人,殴打对方致轻伤一级,共同完成了“复仇”。

“就当我去远方求学去了吧”

女儿出事后,徐志平不再一心扑在工作上。“你那么努力,现在还不是混成这样?”女儿曾经的反问常常回响在他脑海里。

在反思自己的同时,他开始变得敏感、较真,在公共汽车上看到播放暴力影片,会主动让司机关小声点,尽管常常换回对方鄙夷的眼光。

陈春也提及社会及旁人对孩子的影响。他说:“家长的责任不可推卸,但孩子肯定也是被不好的人影响了。”这一观点,得到两名从犯父亲的认可。

作为审判人员,李保群的担忧来自校园暴力预防机制的整体缺失。他记得第一次开庭时请记者通报案情。之后,网友在新闻下留言,“满屏要打要杀。”

在一审审判过程中,从未处理过类似案件的李保群打电话到各地法院寻求案例参考。得到的回复是,类似案件一般很少能进入法院层面。

“公安机关不愿受理这种案子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拿不准。”李保群打听到的实际操作情况是,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存在取证、验伤等复杂流程,加之一般的校园暴力很难达到轻伤害级别,“基层派出所出警压力大,嫌麻烦,一般推给学校处理。”

到了学校,最多开除,大多记过或谈话就“内部消化”了。

在任职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的三年时间里,李保群最大的困惑是,不断有中小学校校长反映,学生打架,老师制止不了,报警被抓后吓唬吓唬,又放回来。

慢慢地,学生不怕了,骂老师打同学,还叫嚣,“你报警去啊!”

“制度对轻微的校园暴力没有约束,学校的心理辅导体系形同虚设,这些缺陷使小恶得不到及时惩戒,等到事情大了,惩罚再重,都很难挽回影响。”他说。

李保群介绍,该案审理过程中,对于如何定罪,一个罪名还是两个罪名(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陪审团成员意见不统一。最后经庭务会讨论、咨询由著名大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听取妇联意见,慎重做出了判决。

不过,一审结果,包括徐彤在内的三名被告不服,提出了上诉。

“判决是否真正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原则?”上诉的三名被告人父亲均表示,数罪并罚的判决结果让他们难以接受。

一审宣判后,徐彤在看守所里托人给母亲捎话。

她说:“妈妈,你不要哭,我最见不得你哭。我做的错事,我自己要负责。你好好照顾妹妹,让她好好读书,把想我的时间花在妹妹身上,就当我去远方求学去了吧。”

母亲从律所一路哭回家。隔天,她在一册带锁的日记本上看到,考过硬笔书法六级的徐彤,工整地写道:“我要好好读书,要想有出息,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6月15日,二审开庭那天,徐志平哭了,觉得“女儿懂事了”。他想站起来跟女儿道歉,但最终没能说出那句——“是爸爸错了,不该那么逼你”。

陈春没有来,陈丽颖也没有律师,她独自一人站在被告席上,等待宣判。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