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高利贷链条
由于缺乏监管,操作不规范,涉足民间借贷的当事人要万分谨慎,稍有不慎就会陷入金融欺诈。上海的程女士就几乎因为借了高利贷而家破人亡。
据程女士介绍,她平时喜欢到棋牌室打牌,2014年1月,程女士向棋牌室的金先生借了10万元打牌,利息1.25万元。借了四个月后,2014年5月,程女士连本带息还清。
有了这次经历,程女士不但没有收手,反而更加信任金先生。2014年8月程女士又向金借款10万元,金直接扣掉1.3万元利息后,将8.7万元现金交给程女士。程女士称,在金的威逼利诱下,她写了20万元的借条。同时,程女士还想和她的小姐妹何女士合伙开棋牌室,又向金借了20万元,但写了50万元的借条。为此,程女士把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都抵给了金先生。2015年7月,金把部分债权转给林先生,并且70万元的借条改成80万元的借条让程女士签字。程不同意,几个人又是哄又是骗,还放打人的录像给程女士看。这些人告诉程女士,不要担心,到时候只要还10-15万元就可以了。程女士于是在借条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接下来就更戏剧化了。据程女士介绍,80万元借条写好后,林先生转了80万元到程女士账上。然后,金、林和她一道去银行取款。提出80万元现金后,金、林给了程女士一个黑色的包用来放钱。出了银行的门,程女士把包里的钱全给了他们。
后果就是,程女士坚称只借了10万元钱还搭上了自己的房产证。而金、林则一直向程讨80万元欠款。2015年9月,林先生起诉程女士,要其还钱。11月,程女士一审败诉,提起上诉。但从法律证据角度来说,对方有程女士签名盖章的借条、银行转账证明、银行取款的监控录像……而程女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一审和二审皆以程女士败诉告终。
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表示,“灰色民间金融”,就是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游走在非法与合法之间,甚至是涉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其他犯罪形式。
杜跃平称,一些灰色地带的民间金融纠纷,甚至可以用“恐怖”二字形容:有家破人亡的,有老人被逼而病危甚至死亡的,有居住房屋被高利贷放贷人指定第三人强行低价买走的……而且“灰色民间金融”呈现出“一条龙”生态链:甚至有个别律师为这些灰色民间金融服务,拟定好有关利息、赔偿金的所谓收条,个别公证人员为高利贷人员作好各种公证书;个别律师帮助高利贷放贷人把抵押房屋变现;后期有类似“打手”的人员将暂时还住在抵押房屋内的受害人及其家属赶走、并砸坏抵押房屋内厨房、卫生间……更有银行个别领导和员工,充当“灰色民间金融”的中介人员,为高利贷公司介绍客户。为追逐利润,部分正规金融机构的人员甚至用自有资金参与到高利贷链条中。
从泛亚到e租宝,从晋兴资产到e速贷,再到无所不在的民间高利贷……从大量的平台跑路事件和灰色金融泡沫破灭案来看,放纵灰色金融野蛮生长极易引发风险。专家认为,金融市场是各种利益群体和复杂矛盾的交汇点,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全局性、渗透性和敏感性,需要专业而严格的监管。杜跃平建议,相关部门应该改变目前的治理不力状况,真正综合治理合力办案,包括设立必要的通报和联合办公的机制,对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灰色民间金融”实施有效监管和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