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的民间借贷
除了卷款跑路,也有一些P2P网贷公司、小贷公司和投资担保公司等参与到民间高利贷的灰色链条中,其中不乏为投资者设的欺诈陷阱。
因为买房急需资金,而银行的贷款又一时放不下来,上海的张先生在房产中介“S房网”推荐下,联系了一家P2P,张先生被告知要先去人民银行进行征信资料调取。张先生来到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后,竟发现沿途“XX金融”或“XX贷”之类的公司林立。此外,散发业务传单的业务员遍布征信中心道路两侧。不一会儿,张先生手中已捏着20余张各式名片,大部分都冠以“XX银行”字样及标识,但张先生询问后得知,他们与正规银行之间毫无关系。
不错,这些就是民间借贷公司。办好征信材料后,张先生来到中介提供的一家“XX贷”P2P公司。这家公司同样位于浦东某甲级写字楼内。看过征信材料后,他们告诉张先生,有两种借款方式:一是通过张先生名下的另一套住房进行抵押借款,流程相对快捷;二是依据个人信用状况的“信用借款”,但手续更麻烦,利率也会稍高。因为放款速度快、借贷利息相对较低,张先生决定采用抵押贷款,对方说次日直接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及签署合同。
签署合同时,张先生发现该公司的名称并未出现,借款给张先生的是其公司一位人员。而且张先生拿到借款时,要第一时间还利息,且利息要还给另外一个人。也就是说,与张先生签借款合同的是张三,而相关利息(符合最高法院4倍利率规定的部分)以及“咨询费”(超出部分)收据却是由李四签。未来“XX贷”公司一旦不予承认,张先生的数万元高额利息就可能白付。
警觉的张先生要求“XX贷”的这两名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另行签署文字证明张三授权李四代收利息费用。他们不情愿地表示,此前从未有过这个操作,认为没有必要,但张先生没有妥协。
在银行转账之后,张先生签署了相关收据。随后,该员工拿出一份“抵押房产授权处置协议”要张先生签字。张先生发现,明明是借款1个月,该文件却写成授权时间为1年,而且张先生要把自有房产授权其再抵押及其他操作。想起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所称:“7天内房产证暂押在中心,7天后债权人将其取走。借款到期后,双方应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时,张先生不寒而栗。
这表明,如果张先生不慎签了字,那原本1个月的“抵押期”被偷梁换柱成了1年,而且张先生的另一套房产还被授权由“XX贷”公司随意处置,后果不堪设想。这份奇怪的授权书,张先生本人没有签字,对方竟什么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