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福州、南平各五起。
南平延平区水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阿旋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水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评标补贴,共计6.44万元。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水南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开门红”等补贴,共计1.52万元。陈阿旋和水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陈钧、人武部长龚春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常务副校长(主持工作)、成教办主任廖树贵违规购送礼品问题。2012年12月至2014年,廖树贵自己或指使学校财务人员,花费6.07万元公款多次购买土特产送给他人。廖树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建瓯市徐墩森林派出所指导员黄文兴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文兴和徐墩森林派出所民警夏克旺、赖大茂等人多次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9万元。黄文兴、夏克旺、赖大茂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浦城县古楼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叶芝荣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10月17日,叶芝荣操办女儿婚宴,违规宴请31名管理服务对象,收取礼金1.2万元,在纪委介入调查时,尚有0.54万元未及时退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叶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0.54万元礼金按规定予以收缴。
松溪县祖墩乡计生办负责人叶武贞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21日,叶武贞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叶武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周林公车管理失责问题。2015年国庆期间,周林相对固定用车的驾驶员陈国清擅自驾驶公车,携带家属前往宁波办理私事,途中使用公车油卡加油831元。2015年12月,周林主持召开会议,决定对该公司新提任的副总经理郑了然不予配备相对固定用车,改为对其私家车配发公车油卡的方式进行补贴。2016年2月,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纪检组、监察室给予周林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郑了然批评教育处理,责令其退赔违规加油产生的费用286元;给予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黄文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陈国清辞退处理,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福州市种子管理站驾驶员林其团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2日-5日休假期间,林其团多次公车私用;2015年9月19-20日(周末),林其团两次私驾公车接送朋友。2015年12月,市种子管理站给予林其团扣发2015年年终奖金处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2016年1月,福州市农业局监察室给予市种子管理站站长胡蓉行政警告处分。
闽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王海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晚22时,王海擅自驾驶刑侦大队闽OA0882警用车辆办私事。2016年2月,闽清县公安局给予王海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2016年3月,闽清县公安局纪委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刑侦大队技术队队长吴于东进行诫勉谈话。
连江县筱埕镇供电所所长林牧违规收受礼金及购物卡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林牧在担任连江县筱埕镇供电所所长期间,利用职便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并给予帮助,分别收受施工队负责人贿送的礼金合计27000元及价值1500元的超市购物卡。2015年12月,连江县纪委给予林牧开除党籍处分,将违纪款28500元人民币予以收缴,上交县财政;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连江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薛安焕进行诫勉谈话。
罗源县凤山小学校长范秀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范秀臻原有办公用房面积总计43.40平方米,其中校长办公室面积22.21平方米,外设小接待室面积21.19平方米,超标34.4平方米。2016年3月,罗源县纪委给予范秀臻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