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免费提供教科书、正版学生字典范围,将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扩大至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
今年全省将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与此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今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仍执行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并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但从2017年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提高到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