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无视主权国家条款 欲以亚银身份加入亚投行

观察者网

马英九(左三,资料图)

亚投行首任行长金立群昨天(17日)在记者会上回应“选举将如何影响台湾申请加入亚投行”,他援引亚投行协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不享有主权或无法对自身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申请方,应由对其国际关系行为负责的银行成员同意,或代其向银行提出加入申请”。当晚,台湾陆委会迅速回应称,按照亚投行协议规定,台湾可以亚银成员身份加入,名称以“中华台北”为底线。

据凤凰网转引台媒报道,陆委会晚间表示,依亚投行协议第3条第2款规定,亚洲开发银行(ADB)成员若未能以签署协议生效方式加入亚投行,可经理事会特别多数投票同意后,成为亚投行成员。

陆委会声称,台湾为亚银成员,自可依上述规定以亚银成员身分申请加入,在名称方面,陆委会表示,将参考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PEC)等惯例,以各方能接受的“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为底线,不会接受(Taipei, China)等名称。

台“中央社”17日报道中提及,此前,陆委会前副主任委员吴美红曾对主权限制条文表示,这个条款与台湾“申请入会无关,政府也已公开表明不接受适用于我方”,“任何不利我方参与及伤害我尊严或权益的情形,我方绝对不会接受。”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