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梅列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范某某,多次以在餐馆就餐时,吃到玻璃碎片受伤出血的假象和理由,以报警和向工商部门投诉为威胁,向餐馆经营人索要赔偿款的敲诈勒索案。
法院依法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回顾:
今年5月1日中午,列东派出所民警带回一名涉案男子。这名男子的作案手法特别。
办案民警陈良锦介绍,涉案男子专门去小饭店吃饭,然后用玻璃片划破自己的舌头,再向饭店老板敲诈勒索钱财。
眼前这名男子就是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已掌握他参与多起案件。4月23日中午,嫌疑人范某来到东新一路的一家快餐让就餐,结果他上演的苦肉计着实让这里的老板吓得不轻。
4月30日中午,同样是这名男子,他又来到了列东街和仁路的永和豆浆店,以同样的手法作案。
第二天,嫌疑人范某继续作案,但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他去的那家饭店竟然是和永和豆浆店同一个老板,当他以同样的手法上演时,饭店老板觉得这里面有诈。
当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后,当场还从他身上的一个烟盒内搜出了多粒玻璃碎片。这就是嫌疑人的作案工具。经审查,嫌嫌疑人是范某是大田人,38岁的他可是前科累累。
办案民警陈良锦:“此人曾犯过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被判过三次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