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M金融互助渗入泉州 揭秘3M月息30%的秘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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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这是庞氏骗局+金融传销

总结起来,MMM的特点鲜明:只有资金的流转而没有实际投资行为、以新入场投资者的资金作为前人利润、不断发展会员获得奖励。

“这种模式打着互助旗号,实质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加金融传销。”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网贷315首席学术顾问邓建鹏教授表示。

邓建鹏告诉法治周末记者,MMM的实质就是借新还旧,资金在空转或者说需要不断的吸引新的资金维持其运作,所有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从而没有真正产生利润,无法长期维持本息。

“随着其交易量的增加,MMM对于对新用户及资金量的需求必然越来越大,一旦资金链断了,后续的投资人必然血本无归。”邓建鹏说。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左胜高律师则认为,MMM模式完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对于传销的定义。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第7条对于传销行为有着明确的定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都属于传销行为。

左胜高分析,MMM的运作模式,就是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传递、滚动发展,并以此维系;所有的传递过程,都是在会员内部流通的,拆了东墙补西墙。

“在这样的模式中,最终真正能够获利的,只有组织者和运营者,一般参与者最后只能成为牺牲品。”左胜高说。

法治周末记者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对几家MMM网站的域名进行了查询,并未找到相关的备案信息,因此无法得知这些网站由谁注册、由谁负责经营——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由此可判断,这几家没有ICP备案的网站,均为非法网站。

左胜高坦言,就像网上所宣传的那样,MMM并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其中的所有交易过程,实际上全都是个人之间的转账行为,“每个参与者的身份,都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不断变换,且没有任何文书、协议作为依据和保障。一旦发生问题,追责、索赔都很困难”。

对于MMM模式宣传的高额收益,易观国际分析师沈中祥认为“十分不合常理”,理由是一般而言,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5%左右,收益较高的P2P,年利率能达到12%,“而MMM宣称的月利率30%,转化为年利率就是360%,等于一年下来投资额翻了三倍多”。

“每个参与到MMM的投资者看中的,都是投资所能获得的高收益。但在这种依靠不合理高回报吸引投资者的项目中,别人看中的,可是你的本金。”沈中祥指出。

呼吁:监管机构应立即介入调查

对于为何MMM能够不断吸引到投资者,邓建鹏分析:一是普通民众投资理财渠道有限;二是普通民众缺乏投资与理财的风险意识,盲目追求高收益,在这种状况下很容易一次又一次地上当受骗。

“这也跟投资者自身不健康的理财观有关系,很多投资人即便意识到MMM中存在的风险,但看到确实有人从中获利,就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也能赚一笔,认为最终接盘崩溃的不会是自己。”沈中祥说,“像MMM这种项目,早期投入者确实会获取一定的收益,而这也正是其不断吸引后来者的筹码。但这种模式是延迟爆发的,在最终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谁仍在其中没有脱身,谁就会成为最终的受害者,而没有人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

左胜高提醒,MMM由于传入我国时间还不长,处于发展初期,所以其危害的显现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爆发,“而一旦爆发,就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很多人,形成裂变式的危害,不可控制”。

MMM的发展,也引来了银监会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在11月11日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风险预警提示,虽然没有点名指出“MMM”,但从其中的描述上看,以及银监会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态,该风险预警提示就是针对MMM发出的。

不过该人士表示,虽然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已注意到MMM的发展,但由于至今未接到报案,所以对MMM尚未定性,目前他们只能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尽量提示公众不要参与防止被骗。

对于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这种做法,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必须有所作为,仅仅发布风险预警提示是远远不够的。

“MMM是违背最基本金融常识的诈骗,压根不是金融产品,这是一种利用网络传播方式的典型传销手段和庞氏骗局,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模式在俄罗斯都被判为诈骗了,怎么能说没有受害者、没有定性呢?”黄震说。

黄震指出,必须认识到,MMM骗局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相关监管机构应当跨地区、跨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调查、追踪线索,将MMM的传播通道封锁,对其非法广告和宣传查封、下线,关闭相应网站,追查资金流向,最大限度减少其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