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商报讯(记者张亦弛 通讯员陈毅强) 为讨工资,男子手持打火机,将汽油洒在财务室,扬言要烧工厂。担心打火机被抢走后挨揍,他拼命护住。这是他第二次为了讨薪,做出这样的事了。
方某是金淘人,今年58岁,是金淘镇某雨具厂员工,今年3月入职。方某的活要等工厂通知,有活干的时候,他一天也只能挣几十元。6月份的时候,方某的工资有4000多元,收到这么多钱,方某也不多想,欣然接受。可才过了两天,老板找到他,称钱多发给他了,要将多出的钱收回去,这让方某很不开心。
9月,方某没有收到8月份的工资,他觉得心里不安,加上近日手头紧,10月13日13时许,喝了一些酒后,方某骑着电动车来到厂里向财务讨要工资未果,一怒之下便将带来的两瓶汽油(每瓶约1.5升)泼向车间及财务室,自己报了警。财务室的工作人员被吓得跑了出去。很快,工厂老板及员工都聚集到财务室门口。
据悉,早在几年前,方某在龙岩打工期间,也有过因工资纠纷,用汽油恐吓放火未遂,被龙岩警方拘留的前科。
“快把工资发给我,不然我就烧了这个厂。”方某晃了晃手中的打火机。
“我们算得很清楚,没有欠你的钱,8月份你没有怎么干活,加上6月多发的工资是慢慢扣的,所以你才没领到。”正说着,工厂老板趁方某不注意,冲上去想要夺走打火机,不料被方某察觉。方某紧拽着打火机的手,迅速缩到肚子上,弯下腰,死活不肯交出。见状,几名工人也围到方某身边,伸手想拉出他藏打火机的手,双方僵持着,直到民警赶到。
“快帮我把钱要回来。”见到民警,方某情绪激动地说。
民警查看了财务室的账单及听了工人的介绍后,了解到工厂并没有拖欠方某工资,于是开始试着开导方某,可方某始终不肯放下手中的打火机。突然,民警见方某一个疏忽,抢过其手中的打火机。
“把打火机还给我,我做了这些,他们这么多人,没有打火机我会被揍的。”方某说。
随后,方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以涉嫌放火罪及危险驾驶罪接受审查,目前,他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讨薪需以法律途径,千万不可通过极端方式解决,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碰上薪资纠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