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长:为了集体财产安全
面对会长的指责,被告监事长周先生说,他所做的一切,没有私心,都是为了集体财产安全。
首先,原告的起诉资格存在问题。“两会”和吉盟公司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仅凭苏会长的意见就起诉,本身不符合议事规则,是违规无效的起诉决定。
而且,既然房产是会员捐款购买,因为房产证是登记在“两会”成立的吉盟公司名下,周监事长是吉盟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利和义务管控公司名下房屋产权证。周监事长指出,这五本房屋产权证上没有泉州商会的名字,泉州商会也不是房屋产权人。
其次,监事会认为,苏会长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操作换届,为了集体财产的安全,监事会集体管控产权证合情合理合法。监事长还说:“目前由监事会集体管控产权证,对商会是有利无弊,可以防止产权证被挪为他用。”
影响:产权争夺涉及会长选举
据厦门市泉州商会一名监事会成员说,这场官司虽然表面上是争夺五本产权证,但背后却与商会会长换届选举有关。
据悉,依据厦门泉州商会《章程》的规定,本届理事会任期至2013年9月已满。按期换届,原计划于2014年初,商会就着手换届筹备工作。
但是,去年年底,理事会和监事会产权证之争愈演愈烈。而且,针对换届选举的人选问题,双方也针锋相对,谁也不让谁。
据监事会成员说,今年年初,苏会长成立了17人的“换届筹备小组”。但这个“换届筹备小组”没有被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承认,主管单位明确宣布该筹备小组“不合法”。
常务副监事长丁先生说,苏会长或想掌控换届,但他在任期内,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重大决策不够民主。因此,一些监事会成员和商会会员有不同看法。
商会的法律维权部潘部长说,这次商会起诉,他这个商会法律维权部部长竟然毫不知情,他也没想到会长会直接安排起诉。
潘部长也支持监事会。他表示,按照现在的局面,在官司没有落定之前,商会不太可能正常举行换届选举。因此,按照《章程》,现在应该由监事长行使商会换届领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