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杨思默 杜国珍)出行前就订好往返机票,不料返程当天却临时接到航班取消的通知,一行5人在机场不知所措。改签不到当天航班,市民叶先生等人只好自掏腰包买另一航空公司的机票。然而,重新购买的机票比原订机票贵了几百元,这个差价该由谁承担?
9月初,叶先生就通过鲤城一家票务代售点订票,5个人的往返机票,从泉州到桂林,最终确定的折扣价是来回一人830元。叶先生说,他们之所以将出行计划定在小长假前一周,一来不想黄金周添堵,二来因为订机票、酒店划算些。
“9月23日出发,9月28日晚上8点多的航班返程。谁知道在机场的路上临时收到通知,航班取消了。”叶先生说,当时一行人先后收到首都航空公司和鲤城这家代售点的通知,但并未说明取消的原因。叶先生赶紧查询了一下,当天首都航空没有其他航班飞往泉州,改签是行不通了。
考虑到再等一天,一行人吃住还要额外花销,他们只能买了最近时段的另一航班,票价780元,这比原来预订的航班贵了约400元。回到泉州后,代售点为叶先生等人办了退票手续。可因航班取消带来的差价,在与代售点协商不成后,叶先生拨打了12315。
对此,鲤城工商局法规股工作人员小杜分析说,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类似情形,并没有明确规定存在差价是否需要赔偿、补偿。不过,因航班取消给顾客带来的损失,可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航班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的,那订票平台没有责任;如果是代售点等第三方平台导致乘客损失,则应该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此外,消费者在购买特价票时还应留意,对方是否有明示风险存在,如果有,而消费者依然购买,在风险发生时则不能要求赔偿补偿。
昨天下午,叶先生告诉记者,该代售点已同意为他们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