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落实国家和省里的部署,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先试点后“扩面提质”
2019年春季学期以来,我市按照“坚持自愿、公益惠民、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城区公办小学为主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鼓励各县(市、区)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拓展体育、美育、劳育、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着力构建由学校、公益机构、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
今年5月以来,市、县两级“点题整治”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将课后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实施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截至今年春季学期末,全市初中开展课后服务学校310所,覆盖面达97.18%;小学开展课后服务452所,其中城区小学覆盖面达50%以上;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覆盖量达46.62万人。
研究课后服务收费办法
按照教育部部署要求,要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我市正紧锣密鼓地筹划,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案”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提前做好服务内容安排、人员调配、安全管理、供餐服务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实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
市教育局正与有关部门会商,召开座谈会,着手开展课后服务成本测算,进一步研究经费保障、收费政策、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牵头研究泉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办法,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建立政府财政投入、适当收费、家长合理分担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酬劳机制,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课后育人满足多样化需求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时间上,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具体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需求,实行“一校一案”。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一方面,应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另一方面,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本报记者 曾聪虹 通讯员 潘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