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部署“十个加强” 护航平安暑假

泉州晚报

夏季和暑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日前,泉州市教育系统结合实际、精心部署、统筹安排,明确“十个加强”,筑牢安全防线,以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连日来,我市各地各校纷纷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学校安全教育台等,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暑期心理健康指引,引导家长做好“钉钉台”每日健康打卡等暑期安全教育工作,以确保师生们过一个安、快乐的假期。

暑期安全监护 家长责任重大

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令人震惊和痛惜,给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敲响了警钟。暑假来临,孩子从学校回到家中,家长更应把好安全关。

市教育局校安科科长庄映峰表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和监护,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为孩子创造一个愉快、健康、安全的暑期环境。同时,家长们要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此外,各地各校要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暑期师生动态。

部署“十个加强” 护航安暑假

泉州市教育系统部署“十个加强”,做好暑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要求各地各校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教育学生牢记“六不一会”: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注意出行安全,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骑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自衡电动车以及摩托车,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提升出行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加强防高坠安全教育。要求各地各校(特别是幼儿园)提醒广大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暑期安全监管,特别是幼儿的安全防护,严防发生学生高坠事件。

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暑假期间正是暴雨、台风多发时节。要求各地各校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暴雨预警信息,大力宣传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雷电等防范常识,及时利用微信群、学校安全教育台等途径,提醒广大师生外出旅游或参加户外活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参加危险户外探险活动和涉山涉水高风险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增强安全用电和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应急疏散教育,引导学生在人员密集场所要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防诈骗宣传教育。提倡文明上网,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引导学生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加强校外实践活动管理。强化暑期学生实、实训、夏令营、军训等活动的组织和安全保障;鼓励学生参加积极健康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证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培训。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设施设备维护,尤其是校舍、消防、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等,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加强暑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涉校涉师生事件案件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记者 陈森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