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2021年我市继续开展定向培养本科、专科层次医学生工作。通过政府资助的方式,为县级医院(本科)、乡镇卫生院(专科)定向培养医学人才。
招生对象分为本科和专科,其中本科面向宁德生源招生,具有宁德市户籍并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专科为户籍在定向县(市、区)并在当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
招生计划分为临床医学本科以及医学专科。其中,临床医学本科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等学校,在全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68名。医学专科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市各县(市、区)定向培养医学专科生38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0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8名)。
本科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专科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和每人每年6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在参加医学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选派单位同类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并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定向培养对象毕业后,经当地卫健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办理入编手续。(记者叶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