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岩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多渠道推进在岩就业、大力扶持自主创业、全力提升保障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激发创业活力,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岩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规模,重点加大基层教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挖掘国有企业岗位,拿出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鼓励支持服务基层就业,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助力城乡社区建设等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安排一定比例市级“三支一扶”和“支企服务专员”岗位招募本地两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给予社保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还包括鼓励参军入伍或升学深造、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支持新业态就业、提供生活补助支持、提供住房和子女入学保障、实施兜底帮扶、支持在岩自主创业、大力扶持创业孵化基地等。对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工作且在岗的紧缺急需人才,分别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补助期限为3年。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参评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认定通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补助。
《通知》还从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扩大实习补贴范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出要求,以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持续优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记者 黄俊 通讯员 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