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第二届“十佳特色小吃”评选活动

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罗剑生 通讯员庄莹 文/图)为打造新区地方特色,弘扬美食文化,挖掘餐饮文化内涵,树立美食文化品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从本月起至2021年1月,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第二届“十佳特色小吃”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由台商区教育文体旅游局主办,区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承办,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乡协办。评选活动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制作人(单位或个人)申报、乡镇推荐、初选、专家评选的方法进行。

主办方表示,台商区“十佳特色小吃”应具备以下几点:一是具有鲜明特色,能体现台商区特有的美食文化和地域特征,符合餐饮消费饮食习惯;二是主要原料为本地生产,具有一定的历史传承;三是制作工艺标准化,质量优良、稳定,价格适中,其中,菜品要色、香、味、形俱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四是销售量大,市场占有率较高,或在民间流传广泛,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开发前景;五是选料充分体现原生态、绿色有机、健康养生,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动、植物和化学添加材料。

评选分为报名、初选、决赛、公示四个阶段。各乡镇积极组织本辖区餐饮企业和个人报名参评,认真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届“十佳特色小吃”参评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至少推荐5种美食。各乡镇于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文广旅游科,文广旅游科按评定标准进行初选,甄选出参评美食候选名单。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发布候选名单及相关信息。

入围参评特色美食采取场外提前预制或原材料自备、现场制作方式,由文广旅游科组织烹饪专家、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审组,对入围美食进行集中评审。评审投票得数前10名为拟获评名单。评审结果及时通过报纸、网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凡获评台商区第二届“十佳特色小吃”的单位或个人,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颁发牌匾、证书,并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入围的“十佳特色小吃”,优先作为台商区旅游推介开发、宣传推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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