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公安:重拳出击 集中销毁1.5万余条假烟

泉州晚报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联合惠安县烟草局,集中销毁查扣的假烟1.5万多条,案值300余万元。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台商区公安分局联合惠安县烟草局查处非法销售假烟案件4起,移送司法机关4起,8人获刑。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张振超 何忠平/文 王伟森/图

案件回顾 侦查一个多月收网

当天下午,在警车的护送下,3辆满载假烟的卡车驶入瀚蓝(惠安)固废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台商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与惠安县烟草局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对要销毁的假烟数量后,集中销毁了1.5万多条假烟。

2018年10月,台商区警方摸排到一条线索:辖区内有个假烟窝藏点,一辆车经常从高速载假烟来台商区。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警方锁定了假烟的大概窝藏点,并了解到假烟被伪装成家具和茶叶等物品后通过物流公司中转到全国各地。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决定先找到转移假烟的车辆,控制车辆和驾驶员,再查获窝藏点。

当得知2018年12月3日晚,将有车辆转移假烟后,警方联合惠安县烟草局执法大队兵分三路,展开收网行动。当晚11时许,联合行动组设卡拦截。

法院判决 四人因销售假烟获刑

据惠安法院查明,当晚,重庆人郭某召驾驶载有52箱(合计2584条)卷烟的商务车行驶至台商区东园镇杏秀路玉坂村路段时,被台商区公安分局联合惠安县烟草局执法大队当场查获。随后,检查人员在台商区人黄某腾位于东园镇玉坂村的一废品收购站仓库内查扣卷烟161箱(合计8353条)、在位于洛阳镇杏田公交站附近的一汽车销售公司查扣卷烟12箱(合计625条)。经鉴定,被查获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共计3093410元。

另据惠安法院查明,2018年11月13日以来,郭某召伙同黄某腾以营利为目的,在台商区东园镇玉坂村一废品收购站、洛阳镇杏田路口的一汽车销售公司设立仓库,作为为他人销售、运输假烟的中转站,并将他人从漳州运来的假烟通过物流公司的黄某松(湖北人)和彭某敏(湖北人)等人运输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和双流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等全国各地进行销售。之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和双流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三地烟草专卖局先后多次查扣了郭某召、黄某腾委托黄某松、彭某敏运输的卷烟。经鉴定,这些卷烟均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总价值共计492970.88元。

最终,郭某召、黄某腾被惠安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六万元;物流公司黄某松、彭某敏两人在明知运输的货物为假烟的情况下为黄某腾等人运输假烟,并从中获利,同样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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