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明确责任分工 助力乡村振兴

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杨婷婷 陈桂生 通讯员陈孝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和市委一号的文件精神,泉州台商投资区近日出台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项重点任务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在农业农村经济稳增长、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全区十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台商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

根据《通知》,十项重点任务分别为:坚持“五个留住”理念,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落实“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围绕“四五六”工程,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一中心一服务站”,推动农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人才下乡”行动,引导各界人才服务乡村;实施“乡村特色文化”工程,丰富农村基层文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和要素保障;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

产业兴旺是重点,是直接解决当下农业效益低下、农民收入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根本所在。根据《通知》,台商区将重点围绕市级“四五六”工程实施要求,大力推进全区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打响农产品品牌建设。

深化泉台农业合作。依托台商区台湾农业交流推广中心,加强在农业产业升级、农业功能拓展、农业人才培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和要素保障是关键。《通知》提出,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19年至2022年,区级财政每年统筹整合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类专项资金达到1.5亿元以上。建立资源要素保障机制,加强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深化农村生态宜居环境整治

按照《通知》,台商区将狠抓“一革命四行动”,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到2019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10户,到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到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成果全面巩固。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到2019年底实现全区行政村覆盖1座以上生活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实施农房整治行动,2019年完成5个以上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推进村庄“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到2020年全区95%以上村庄完成房前屋后整治。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未来3年是台商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此,台商区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融合。根据《通知》,台商区将继续贯彻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化产业、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抓好“五个到户”,进一步深入推进精准施策,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到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此外,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深入实施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坚持区镇统筹、抱团发展,确保2019年底巩固消除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和“薄弱村”。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总体目标任务,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和试点村示范创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推进区域乡村振兴,探索乡村振兴具体创建模式。

推动乡风文明文化建设

台商区将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提升乡村振兴服务站建设,建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农村社区服务站、农村便民服务站),建设“季报表”制度,提升村级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农村“六大员”职能、队伍、经费,杜绝村级服务平台岗位乱设、空设、虚设现象。到2019年底,全区村级服务平台建设覆盖率达90%,2020年力争实现全覆盖。

乡村是闽南文化生态的富集区,要保护、挖掘、利用好乡土文化,留住乡愁乡韵。《通知》提出,要实施“乡村特色文化”工程,丰富农村基层文化。包括实施乡村文化设施提升工程、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和传统工艺振兴工程、乡村特色文化活动品牌培育工程、“特色版升级版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等四个方面。

引导各界人才服务乡村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引路人。根据《通知》,台商区将通过实施乡村人才培育行动、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乡贤回归行动等方式,将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各界人才服务乡村,共同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出,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表彰服务乡村振兴优秀基层干部。大力提拔使用优秀基层干部。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经济生活待遇。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级“领头雁”引领示范专项行动,打造一支优秀带头人队伍。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