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小吃店食品残留量不合格 当事人被立案调查

海西晨报

油条和炸枣是街头巷尾常见的油炸食品,但油条和炸枣中的食品添加剂可不能随意添加。近期,就有一家小吃店因此被立案调查。

8月4日,一家位于东明路的某小吃店在抽检中,被检出自制油条和炸枣铝的残留量检验结果不合格。筼筜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核查。据店主陈某夫妻二人自述,他们是按照传统手艺加工油炸食品,依靠感觉和经验添加原料,没有准确地计算用量。因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食品原料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家在炸油条时,不能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三无”包装明矾,使用香甜泡打粉等添加剂时注意用法用量,严禁超量使用。禁止使用地沟油,同时要避免炸油长时间反复使用。(记者彭怡郡通讯员张弥林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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