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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海省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青海省旅游民宿规范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水平大幅提升,逐步形成沿黄河龙羊峡-贵德-尖扎-循化流域、环青海湖示范区等一批旅游民宿集群,培育形成10个以上民宿经济发展示范村,打造50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示范户,实现旅游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青海省将围绕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一环六区两廊多点”生态旅游发展框架,推动旅游民宿集聚布局。引导环省会西宁、环格尔木市等重点城市周边区域,精准对接来青游客和城市居民需求,全面提升旅游民宿品质、完善服务配套,打造高品质沿河湟文化旅游线并具有差异化的旅游民宿集聚带,建设青海湖示范区旅游民宿特色示范集群村镇。
鼓励青海省黄河流域重点地区、祁连山风光带、三江源、大柴旦等重点旅游区域和与青海省比邻接壤的甘、川、藏的交界地区,因地制宜开发旅游民宿村落、旅居小镇等旅游建设项目,打造符合青海特色品牌,极具地域特色民居建筑风格和文化元素的旅游民宿集群镇区。
在提升产品内涵方面,彰显青海省江河文化、红色文化、青绣文化和河湟谷地民俗等多元文化,发展城镇人家、黄河家园、红色小院、生态牧场、民俗客栈等主题的精品民宿。突出文化特色、情怀体验,将人文景观、历史建筑、民俗工艺、特色美食等充分融入民宿的开发设计中,打造具有辨识度高和故事性强的旅游民宿产品。以民宿开发为纽带,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非遗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融合业态,形成乡村旅游综合体,提升综合带动效应。(总台记者 刘泽耕 马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