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硕士研究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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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硕士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按给予人才津贴,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


【资料图】

一、补贴金额

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政府财政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人才津贴: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人才津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3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人才津贴;

(三)全日制本科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人才津贴。

我市企业在发达地区或发达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人才,可

二、补贴流程

济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津贴申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审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对照当年度《济宁市“高精尖缺”引才目录》审查企业申报的人才信息,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由申报企业一周内发放到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申请补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财政拨款证明、《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人员明细表》及《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核拨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政策兑现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市财政次年在年度预算内按照50%的比例给予县(市、区)补贴,其中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