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剧本杀”维权案:原告公司均获赔偿,拟捐出用作反盗版

扬子晚报

“剧本杀”最早起源于国外,是一种通过让玩家扮演剧本中的角色,围绕剧情和线索卡展开推理的互动游戏,近年来风靡于年轻人的社交圈。然而,基于“一个剧本一生只能玩一次”的特点,核心“剧本”面临的抄袭问题,成为这个新兴行业的最大痛点。

2021年10月,“苦盗版久矣”的长沙鑫梦境公司,率先在全国发动了对其剧本《病娇男孩的精分日记》(以下简称《日记》)的维权行动。据其律师介绍,这是目前国内首批“剧本杀”维权案。微信小程序、淘宝网店等多个平台的盗版剧本杀店家被告上法庭。

近日,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判令侵权《日记》的网店赔偿原告损失1.2万元。承办法官介绍,“剧本杀”虽然只是个游戏,侵权技术门槛低,但具有一定独创性,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相关法律专家表示,此次诉讼维权,对于尊重版权、保护原创有明显意义。

“我们会将所有《日记》盗版案追讨回的经济补偿,全部捐献出来,和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一起进行更多盗版剧本的维权,并希望能和有关方面探讨出一个适合于剧本杀这个行业的著作权保护模式。”鑫梦境公司创始人曹鼎鑫说。

百亿产值中的盗版顽疾

一套服装,一个剧本,三五好友通过互动交流、探讨,还原剧情中人物关系,共同揭开背后真相,这就是剧本杀。2016年,芒果TV播出的综艺《明星大侦探》,使这种沉浸式互动游戏走进大众视野。

近年,该娱乐活动在年轻人中一直很流行,据艾媒数据中心统计,2019年中国剧本杀行业市场规模超过百亿元,预计到2021年中国剧本杀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170.2亿元。《2021年中国剧本杀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剧本杀线下门店超过3万家。

成立于2016年的长沙鑫梦境公司,致力于优质剧本游戏的创作发行,其发行工作室目前已发行30余部剧本游戏,签约过的作者20余人。2021年6月,该公司发行的《日记》成为现象级的产品,在黑探有品平台上发行后,销量高达4522套,高居该平台恐怖题材榜第一名,荣获2021年第二届小黑探“黑点奖”。

然而,就像很多流行的剧本杀一样,《日记》一经上市,就被大量盗版商在淘宝网店、微信商城等多个平台公开售卖。“价格只有正版的一半甚至更低。很多不明真相的剧本店家,理所当然的选择了更便宜的剧本购买。”鑫梦境公司创始人曹鼎鑫告诉澎湃新闻,“剧本杀作为体验型消费,消费者的主要乐趣就是以未知的视角破解一个全新的案件,即具有一次性的特征,玩家了解剧本案件的结果后一般不会再去重复体验。”

曹鼎鑫说,编写一个好剧本时,需要从不同玩家的角度来描写,为了保障逻辑合理,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几个月甚至一年,一次次反复修改,来验证故事的合理性,这对于创作者来说创作非常不易。“盗版的出现,相当于说,大量工作人员花费近一年时间的成果,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这非常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也对我们正版剧本店家极不公平。”

曹鼎鑫介绍,面对线上线下出现的大量盗版,公司第一时间更换了防伪,但没想到,盗版厂商也迅速予以更换。“为了确保玩家的体验,我们组织对DM(Dungeonmaste的缩写,剧本杀里的主持人)进行培训,对产品进行售后等,这些盗版厂商不可能做到。但是,我们采取的这些方法,对于应对盗版,效果并不理想。”

“得不偿失”也要进行的诉讼维权

2021年9月,在湖南广播电视协会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和马栏山视听节目版权中心的帮助下,鑫梦境公司启动了法律维权。

据湖南立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浩南介绍,鑫梦境公司是第一个“剧本杀”维权案的原告。

“其实,说起维权,我们的最大顾虑是‘得不偿失’。因为和律师沟通后,我们知道,著作权维权广泛存在取证难,成本高,最后通过司法途径判赔金额可能还不及我们付出的时间以及人力成本。”曹鼎鑫说,“但不能因为困难就不去做,要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经过数月的筛选,结合盗版产品的销售量、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维权团队确定了分布于全国多地的数家被告,其中,既有在线上销售盗版剧本者也有在线下使用盗版剧本的实体店。

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2021年10月12日,鑫梦境诉微信平台上“剧买本”小程序实际运营者著作权侵权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立案。

鑫梦境发现,“剧买本”微信小程序实际运营者为东营开发区香菜服装店,其未经授权售卖的《日记》仅¥225元,会员价¥168元。香菜服装店辩称,其已经在2021年9月份停止了“剧买本”小程序的使用,共销售14本,并且不是本人制作的,仅仅是代为销售的。

2021年12月20日,法院认定,被告香菜服装店在微信平台上私自复制并低价出售《日记》复制品及配套道具,严重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原告重大经济损失,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8000元。

随后,2022年1月4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4起《日记》遭侵权的案件,其中,有2名被告当庭承认侵权、1名缺席、1名达成庭前和解,法庭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充分支持。

其中这起被告缺席的案件中,被告为在淘宝网销售电子版文字作品《日记》的商家。名为“剧本杀企业店”的网店中销售的《日记》电子版售价仅为4.99元。而原告正品的价格为528元。

2022年3月1日,天心法院认为,被告小新百货店未获得著作权人即原告的许可,利用网络上传、销售涉案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2000元。

律师:很多盗版店家听到风声后都没做了

长沙天心区法院承办法官方群英告诉澎湃新闻,“剧本杀”不同于传统作品,“剧本杀”的剧本内容分散于玩家所扮演的人物及线索卡片之中,但这种“分散性”并不影响作品的认定。一部完整的剧本通常包括单个任务剧本、线索设计等,创作文字可达到四万字,具有一定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同时,由于“剧本杀”的呈现载体主要为文字,侵权技术门槛低,导致该行业侵权行为猖獗。

关于该案的赔偿数额,原告请求适用法定赔偿,诉请60000元赔偿。法院考虑了以下因素:其一,作者需要根据角色属性和剧情发展撰写针对不同角色的剧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创作难度;其二,剧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点,如果剧本已被剧透,玩家不会重玩,侵权盗版的存在会大大挤压原创作品的市场空间。结合本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2000元。

曹鼎鑫说,在他看来,此次《日记》的诉讼行动,是“剧本杀”行业第一例成功的维权案例。剧本杀目前作为一个新的作品形式,包含有文字作品、道具、图片、音频视频,整体并不能跟著作权法现有的作品形式对号入座,并且碍于取证难度,他们目前仅能进行文字作品维权。“这是迫于无奈的方式,但我们第一次打赢了盗版,我们会将所有《日记》盗版案追讨回的经济补偿,全部捐献出来,和沉浸式剧本专业委员会一起进行更多盗版剧本的维权,并希望能和有关方面探讨出一个适合于剧本杀这个行业的著作权保护模式。”

在吕浩南律师看来,此剧本杀维权首案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发现,有很多盗版店家听到风声后都没做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天心区法院的判决目前已生效,双方均未上诉。不过,目前淘宝平台仍然有未经授权的《日记》剧本杀电子版售卖。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