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20家大花园示范县评估工作 全年投资636.09亿元

浙江日报

记者11日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我省第二批、第三批20家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2021年度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20家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中19家评估得分在良好以上。其中,长兴县、常山县、江山市、缙云县、文成县、松阳县、衢江区7家建设单位为优秀。

大花园示范县承载着“以点带面”推进大花园建设的使命。第二批、第三批20个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创建以来,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高质量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省大花园建设中发挥了引领示范的头雁作用。其中,宁海、长兴、缙云获得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新昌、松阳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文成、淳安获得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桐乡搭建全省首个县域大花园数字化治理平台;常山等14家建设单位成立县级“两山银行”平台公司开展实体化运作。据统计,2021年,20个建设单位共实施重大项目395个,完成年度投资636.09亿元,夯实了大花园建设基础,为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2022年,全省大花园建设进入提质扩面阶段,各示范县建设单位也将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激发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GEP核算应用、绿色金融等领域加快形成改革创新的综合效益。我省也将积极推进在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绿色政绩考核和问责制度等方面改革创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模式,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示范建设案例。(记者王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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