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网友对达尔威“在约三年半的时间中,相关公司在涉及传销的主营业务上的营收有近百亿元,获利不到两千万元”表示疑惑。
4月9日,红星资本局就此采访了财税行业人士。相关人士分析认为,34.58亿元的实际发生费用也是一种成本,并称“这类公司需要去给团长们做一些市场运营上的支持,比如说找明星做背书、开会、培训、做广告投放、豪车奖励、旅游奖励等。”
有专家认为,“像达尔威公司这样的,它是以团队裂变的方式来发展的。这类公司需要去给团长们做一些市场运营上的支持,比如说找明星做背书、开会、培训、做广告投放、豪车奖励、旅游奖励等,还要给团长们去不同的城市做落地支持,这些都是成本。”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接受采访时称,目前我国家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通过行政处罚及刑事立案追查这两种手段。也就是说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另据廖建勋介绍,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如果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那么就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在行政违法当中呢,像张庭夫妇这个案子,一般处罚的主体都是公司,因为现在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都是以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所以处罚的主体是公司。他们个体就并不会牵连到。”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所以张庭夫妇如果一旦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廖建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