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市民举报酒驾 分别领取3000元和1000元奖励

东南早报

泉州交警于日前发布消息称,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饮酒后驾驶汽车违法犯罪行为的,经公安机关查实后,最高可奖励3000元。市民踊跃举报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日,鲤城、泉港两地交警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分别查处了一起醉驾和酒驾,两名举报的市民分别领取了3000元和1000元奖励。

1月19日23时21分,泉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市区温陵路的一红绿灯处有一辆小型轿车逆向停在路边,疑似酒驾。鲤城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快速锁定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由于驾驶员蔡某拒不配合酒精呼气仪测试,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并依法采取约束措施。经司法鉴定,蔡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76.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标准,该群众举报属实。1月21日下午,鲤城交警向提供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3000元。

无独有偶,1月18日23时49分,泉港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泉港至尊酒吧往新偶像路段有小车酒驾。接到报警后,正在附设卡的涂岭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于汾阳街华珠时代城路段查获当事人黄某。经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举报人已领取到举报汽车酒驾奖励金1000元。

据悉,元旦以来,泉州各地公安部门根据辖区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紧盯涉酒、娱乐场所周边重点路段以及周末、节假日重点时段,严厉查处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1131起。春运期间,泉州交警将持续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傅振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