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房产抵押贷款借给好友440万元 反被对方告上法庭

海峡导报

套取四百多万贷款高利转贷,借款合同有效吗?日,思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官司。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官如何审判。

起因拿房产抵押贷款,借给好友440万元

原来,老张夫妇与小柯是多年好友。2011年至2018年间,小柯多次向老张夫妇借款,金额从几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老张夫妇没有那么多自有资金可供出借,基于对朋友的信任以及受高额借款利息的诱惑,多次向银行申请贷款转借给小柯,甚至以名下房产向银行抵押贷款439万元并直接指定小柯为贷款收款人。

借款后,小柯按月利率2.5%向老张夫妇支付利息,并陆续偿还本金。然而,自2019年9月起,小柯不再支付利息,也未归还本金。老张夫妇无力偿还巨额银行贷款,多次向小柯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忍痛变卖名下房产,还清了银行贷款。

不料,2020年初,小柯将老张夫妇诉至法院。老张夫妇没有想到,抵押房产贷款转借好友,不仅失去房产,还遭好友起诉。

小柯起诉认为,老张夫妇套取银行贷款高利转贷违反法律规定,请求法院确认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无效。

随后,老张夫妇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柯偿还借款本金440万元及利息。

判决双方借贷合同无效,借款本金应该返还

案件审理中,老张夫妇承认套取银行贷款转借小柯并收取高额利息,主动放弃高额利息,仅要求小柯返还尚欠的本金并按法定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夫妇套取银行贷款转借给小柯,扰乱了信贷秩序,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效,小柯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小柯此前已支付的款项应予抵扣。思明法院判决认定,老张夫妇与小柯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小柯应向老张夫妇返还借款本金3289519.92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一审判决后,小柯不服提起上诉。他上诉称,老张夫妇套取银行贷款高利转贷牟利涉嫌高利转贷罪,要求法院驳回老张夫妇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法官说法

转贷非但不能获利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官说,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规避了信贷监管,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规定,无论转贷是否牟利,民间借贷合同均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无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转贷非但不能获利,还可能面临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而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高利转贷罪。

记者陈捷林彬彬通讯员思法/文杨希/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