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宇 张润泽 记者 高峰)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吊销后,在重新取得驾照前不能驾车上路。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开车,以身试法。12月21日下午,泗阳警方拘留了无证驾驶逾期未审验车辆的戴某。
戴某无证驾驶被警方查获
12月13日中午1时许,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路面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逾期未审验,随即将该车拦下,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在核实驾驶员身份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神情较为紧张且迟迟出示不了驾驶证,随即起了疑心。
民警随即查询驾驶员戴某的驾驶证信息,诧异地发现戴某驾驶证已被吊销。民警随即将车辆暂扣,将戴某带回做进一步询问。
在随后的询问中,民警发现,戴某不仅仅这一次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其在2016年3月因醉酒驾驶被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处缓刑,驾驶证也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结果,其又在2019年4月因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处罚。
时隔一年多,戴某又怀着侥幸心理驾驶黄牌货车上路行驶。戴某在谈话时提到,今年正是其被吊销驾驶证的第五年,正准备去重新考取驾驶证,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
目前,戴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已被泗阳县公安局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
泗阳公安提醒,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者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