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观察车后方的情况便贸然打开车门下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反应不及,一下撞在门上,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开门杀”。
近日,湖里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开门杀”引起的纠纷——一辆出租车载客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开门下车,没想到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导致骑车男子受伤严重,住院两百多天后,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思明区法院近日也审理了这样一起与“开门杀”有关的案件,驾驶员未按规定停车,副驾乘客开车门致人死亡。
接连多起“开门杀”事故,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造成“开门杀”?发生“开门杀”后责任如何判定?昨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现场走访
行人玩手机安全隐患大
昨日10时,记者来到仙岳路五一广场附近,现场车流量较大,车辆、行人来往频繁。记者在现场蹲守了20分钟,其间,有近40辆车靠边让乘客下车。绝大部分车辆都停放在车流量较少的靠边位置,即停即走。
记者观察发现,大部分乘客会确保安全再打开车门下车,不过也有4名乘客未确认后方来车情况便迅速开门,步履匆匆。有1名乘客甚至在打开车门后近20秒,才提着大包小包下车。而在非机动车道上,有的行人边走路边低头看手机,如果停靠的车辆突然开门,行人很难及时闪躲。
而在松岳路等背街小巷,“开门杀”隐患更大。松岳路是双向两车道,道路不宽,机动车乘客如果未观察后方情况就打开车门,很可能会撞倒后方行人。一旦行人摔倒,前后车辆没有及时刹车,就会造成二次伤害。
问卷调查
“开门杀”离市民生活不远
下车时,驾驶员是否会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来车?乘客又是否养成了安全下车习惯呢?昨日晨报记者开展了问卷调查。
在100份问卷中,51%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历过或听说过身边人遭遇“开门杀”事故。
市民王女士前几天就经历过这样的惊险一幕,当时她刚好在路边散步,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突然打开车门将她撞倒,还好没有受伤,但她仍心有余悸。
在厦门工作的黄先生也说起了在漳州发生的一个“开门杀”例子。当时,他骑车经过,停在前方的出租车乘客要下车,左侧后排车门突然打开,刚好和黄先生撞在一起。“乘客下车应该打开右侧车门更加安全,而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把自行车骑在了机动车道上,才造成了这起事故的发生。”
超70%的受访者认为,发生此类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乘客开车门时疏于观察后方情况。
海峡出租车公司司机傅君诚说,有时候灯光较暗、视线较差,乘客打开车门不注意,或是后方电动车速度过快,都可能会发生“开门杀”。出租车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尽量靠边停车,不要留下过大的空间,避免电动车穿过。同时,司机也要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门下车。
专家说法
乘客下车应“眼观六路”
交通专家吴亚章建议,乘客下车时,可用“两步法”开门下车:先通过车窗或后视镜观察汽车周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门打开一条小缝,然后再次观察汽车周围,若安全则正常打开车门下车,并快速关上车门。驾驶人也要尽到提醒的义务。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如出现“开门杀”的情况,要探寻多方的责任。首先是驾驶员是否按照规范,把车辆停在安全、可下车的位置,下车时有没有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来车。其次是乘客下车时是否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是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打开车门下车。同时,也要了解被撞的电动车、自行车骑手或是行人是否按照规定行驶或走在非机动车道上、是否存在其他的违规行为。
(记者彭怡郡仇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