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却没选举资格? 检察监督让他拿到了选民证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葛东升 费苍昊 记者 刘浏)经过减刑,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他本应获得选举资格,但是减刑的情况社区并不知晓,恢复权利的杨某没有在选民名单中找到自己,倍感失落,令人意外的是,其实他已经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11月29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杨某所在的社区干部专门来到他家给他送选民证。

年轻时杨某一时糊涂,走错了路,在1996年“严打”期间,因为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时老杨积极改造,表现良好,于2013年3月,经多次减刑,被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七年。此后,老杨痛改前非,凭着一技之长在当地企业找了一份安稳的工作。2020年3月21日,老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然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老杨还是觉得身边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2021年下半年,基层人大开始换届选举。11月21日,老杨所在的社区公布选民名单,老杨满怀希望地在公示栏里2000多个名字中一行一行寻找自己的名字……最终,他失望地发现,自己不在名单里。老杨不知道的是,他的情况,早已被纳入检察官的监督视野。

2021年11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掌握了全区15名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服刑情况,同时整理出了近5年来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人员19名,老杨是其中一个,因他是无期徒刑减刑提前出狱的,对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也是缩短的,老杨就这样进入了检察官的监督视野。检察官意识到,老杨是1996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又因为减刑被提前释放,剥夺政治权利也由终身减为七年,社区工作人员很可能不知道他的情况。

11月23日,检察官来到了老杨家和其居住地社区了解情况。果不其然,老杨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时,相关部门并没有按相关法律规定书面告知社区和老杨本人。次日,检察官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时发现,由于羁押场所和地方相关部门衔接不到位,造成老杨剥夺政治权利已经结束后,没有告知社区和他本人。11月25日,检察官要求相关部门予以纠正。当天晚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了对老杨的选民资格审查。

“现在我和普通人一样,有选举权,也有被选举权啦。”老杨站起来,高高举起选民证,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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