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位列大城市第1名

厦门日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称,2021年第三季度福建省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得分为93.5分,位列全国大城市中第一档第1名。

根据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厦门市垃圾分类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处理等评估项得到满分,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改造提升投放点(站)数量占比达100%、厨余垃圾分类率为22.05%、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回收利用率为45.08%等指标值高于同类城市平均值。

据了解,2021年第三季度73个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共分为三档,成效显著的为第一档,共有10个城市上榜,分别是厦门市、宁波市、杭州市、苏州市、青岛市、福州市、南宁市、珠海市、台州市、大连市,成效较好的为第二档,成效尚不明显的为第三档。

近年来,我市把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抓手,敢于先行先试,持之以恒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多渠道、多举措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改善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环境,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直运,严格错峰错时转运,健全垃圾分类执法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全国最前列。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住建部通报要求和省、市党代会相关部署,强化党建引领,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深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林时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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