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规定防范法检系统在职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

扬子晚报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律师协会出台《关于防止法检系统在职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法检系统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工作。

据介绍,规定建立了信息系统对接数据联排预警机制。重点围绕法检系统人员隐瞒工作经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司法行政机关在实习人员登记、律师执业许可审查中无法发现的问题;围绕法检系统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办案人员没有途径掌握代理人、辩护人法检工作经历,从而有效开展资格审查的问题,通过健全各单位人员信息平台、办案系统、案管系统、律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联动排查,有效建立在职离任人员身份核验、案件代理辩护律师核验预警机制,防止在职离任人员违规申请实习、申请律师执业和违规代理案件行为。

同时,细化执业申请审核代理资格审查机制。进一步细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许可审核、实习登记审核规定,法院、检察院在办案中对代理人、辩护人资格审核规定;明确对申请人实施前置品行审核的情形和要求,不得准予律师执业、实习登记的情形和要求,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情形和要求。

此外,三是健全招录审查离任提醒日常监管机制。健全法检新招录人员律师职业经历审查教育制度,将提醒注销律师证书、强调法检系统回避规定等作为重要内容;健全法检离任人员谈话提醒、离任承诺和如实报告制度,将离任从业去向调查、从业禁业规定释明、保守秘密承诺等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律师和律所日常监管制度,将离任后担任律师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利用影响力违规干预案件办理、律所纵容放任律师违法执业等作为监管重要内容。

通讯员 沈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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