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生儿入户“异地通办”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

泉州晚报

“太方便了!多亏了新生儿入户‘省内异地通办’新政策,不用请假,也不用带着宝宝来回折腾。”近日,德化的郑女士在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帮助下,顺利为刚出生的宝宝办理好入户手续。据悉,自今年11月16日起福建省内户籍居民可在省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郑女士也成为鲤城区首例享受到新生儿入户“省内异地办理”业务便利的群众。

郑女士和老公都是德化人,他们长期在鲤城区生活,平时忙于工作,一直无法抽时间回德化给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近日,郑女士到金龙派出所咨询能否异地给新生儿上户口,户籍民警当场向其介绍了新出台的新生儿入户“省内异地通办”的政策。

不久后,郑女士就带着办理所需的材料再次来到金龙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审核完成并推送申请信息至其户籍地。户籍地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信息后,依据相关规定,很快审查核对好申请信息和电子材料,并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反馈结果,当天下午,户籍民警就为郑女士成功办理了新生儿入户申请。

申请新生儿入户“省内异地通办”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鲤城警方提醒,新生儿父或母可向实际居住地或新生儿出生地公安机关提出新生儿入户“省内异地通办”申请,符合条件的提供以下材料:1.新生儿父或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2.新生儿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3.新生儿父或母一方的《结婚证》;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林晓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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