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视觉障碍人士安全出行 别再让盲道成“痛点”

法制日报

“国际盲人节”前夕记者调查我国盲道现状,记者走访调查北京、天津、山西等地10条(段)盲道发现,每一条盲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包括盲道不连贯、有障碍物、触感圆点被磨平以及砖块损毁等。多位盲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反映盲道被占致出行难问题。

我国历来重视包括盲人在内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近年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但需要指出的是,盲道不规范、被占用等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同时要求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遗憾的是,盲道受阻还是较为常见。盲人走盲道经常落入“陷阱”,再次警示了相关部门和所有人,切不可让“盲道”变“忙道”,成为想占就占、想堵就堵的通道,否则,既影响盲人出行,又拉低了城市文明的高度。

10月15日是“国际盲人节”。中国盲人协会2019年数据显示,我国有视力残疾人1731万,而他们的交通出行,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盲道是城市中的无障碍设施,是为视觉障碍人士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而建设的,目的是为了照顾盲人安全出行。可如果盲道仅有“象征意义”而达不到实际效果,甚至反而增添了安全事故的几率,岂不是帮倒忙?

盲人是社会的一分子,享有自由出行的权利。如果视障人士的出行不便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无法融入社会,构建和谐文明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如果盲道上都是障碍,绝不是一个有人情味的现代城市当有的做派。由此,莫让“盲道”变“盲点”成“痛点”,相关部门应综合考虑社会成员的多种诉求,保障盲人的权益,别再让盲道成“痛点”。(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