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醉酒驾车上路,坐在副驾的朋友同样涉嫌犯罪?泉州丰泽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办理一起醉驾事故案件时,不仅将涉嫌醉驾的驾驶员依法刑事拘留,副驾也因涉嫌共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10月11日凌晨0时19分,警方接到报警,一辆小车行驶到泉州迎津街津坂路路口时,碰撞一位怀抱儿童的行人,致其受伤。民警到现场时,发现肇事车辆还停在路口斑马线附近,现场年轻男子陈某在原地等候警方处理,而肇事驾驶员朱某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随后民警在医院找到了肇事驾驶员朱某。经鉴定,朱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07.60mg/100ml,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据朱某供述,当晚他和朋友在某酒吧喝酒,散场后朱某驾车搭载陈某等人离开,不久便在迎津街津坂路路口发生事故。经查,朱某曾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此次驾车属无证驾驶。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当晚朱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同车的陈某开来的,登记在陈某的姐姐名下。当晚一群人喝完酒后,陈某在明知朱某也喝了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朱某驾驶,该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目前,警方已将陈某传唤到案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洪亚男通讯员庄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