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两名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在警察执法时暴力袭警分别被南靖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7月21日20时40分许,邱某在朋友家中饮酒后无证驾驶未登记的两轮摩托车由书洋镇储坑村往双峰村家中方向行驶,至书奎线2km+830m处(枫林村路口)时被正在此路段执行夜查酒醉驾行动任务的南靖县公安局民警(含辅警张某)查获。邱某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时,其酒精含量为275mg/100ml。辅警张某等人要求邱某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的调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的邱某一想到自己又要被拘留、判刑便拒不配合调查,在现场民警、辅警要求其上警车到医院抽血化验时左右挥甩双臂摆脱控制,后又手脚并用剧烈挣扎,被强行押上警车后排后又朝坐在其两侧的执法人员乱甩手上戴着的手铐,致手铐砸到辅警张某的右眉骨。趁张某松手摸眉骨之际,邱某立即窜至前排,脚踹警车车窗玻璃,致警车车窗破碎。后邱某被控制并抓获归案。经鉴定,邱某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7.72mg/100ml;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踹碎的车窗玻璃在2021年7月的市场零售价为人民币66元。南靖县人民检察院以邱某构成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提起公诉。
无独有偶。9月15日15时许,刘某在家中饮酒后到和溪中学接孩子放学,驾驶机动车遇民警查酒驾时拒不配合酒精含量测试,多次企图驾车逃跑,被带上警车前往医院抽血化验的途中,剧烈挣扎并俯身咬伤同行辅警大腿,随后刘某被控制。刘某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为189mg/100ml。日前,南靖县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遵守交通规则,酒后禁驾记心头。遇司法人员执法,一定要积极配合,切勿暴力抗拒执法。(记者 庄文剑 通讯员 王琼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