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 小吃店家主动清空店面

厦门晚报

租期早到了,可经营红火的小吃店却一直不肯履行生效判决腾退房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思明区法院执行局在依法采取惩戒措施的同时,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在防疫期间不懈推动化解矛盾,终于让被执行人于近日主动交房。

判决已生效 店家心存侥幸拒不腾退

陈先生于2008年从思明区某单位承租了一处位于开禾路的沿街房屋。租赁到期后,业主单位多次敦促陈先生交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应腾退房屋,并且须参照租金标准(每月800元)支付占用费。陈先生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陈先生仍不履行判决,业主单位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介绍,他们实地了解发现,该房屋地处八市的繁华地段,陈先生一家经营本土小吃多年,逐渐成为小有名气的“网红店”。在经济利益面前,陈先生及其家人心存侥幸,拒不承认生效的判决结果。

为什么不强制执行呢?执行法官说,一方面,该房屋周边摊位林立,路面窄,人流量大,强制腾退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和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考虑到陈先生一家把店面经营至今也不容易,所以一直希望按程序采取相对和缓的执行措施。没想到,陈先生及其家人无动于衷,甚至经传唤拒绝到庭。

终于说动了 店家主动表示清空店面

直到去年10月,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腾房义务。思明区法院作出处罚决定,陈先生兄弟二人分别被罚款2万元。兄弟俩缴交了罚款,却仍不腾房。思明区法院决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过法院仍没放弃,执行法官邀请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以及市场监管人员一起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执行法官前前后后去了十几次,成了该店不消费的“常客”。陈先生和亲属的态度有所松动,腾空了房屋的二楼,但仍占据一楼的一部分对外经营。

9月中旬疫情突发,小吃店的生意暂时冷清了一些。奔波在抗疫一线的执行法官完成志愿工作后,又接着上门,建议他们不妨利用这段时间全力安排新店面和后续经营事宜,这样可以减少店址搬迁的影响,也不枉多年的经营。

9月15日,陈先生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清空店面,并把店门口也打扫干净了。近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完成了交接手续,矛盾得到妥善解决。(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