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布3起醉驾典型案件 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石狮日报

节假日一向是醉驾案件的高发期,近日,石狮法院公布3起醉驾典型案件,以增强群众对“醉驾”危害的认识,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无证酒驾撞上护栏后又撞两车

2021年3月22日22时许,许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沿八七路行驶,右拐驶入子芳路时撞上路中护栏,之后车辆失控并拖拽部分护栏逆向行驶,车辆冒烟起火,路中受损护栏再碰撞被害人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及被害人赖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三车及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许某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许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2.2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许某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许某主动赔偿被害人刘某、赖某及交通护栏损失,并取得刘某、赖某的谅解。后许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酒后自己撞车被当场查获

2021年1月16日4时许,黄某酒后驾车在石狮市大北环B016灯杆路段撞到路沿石,造成车辆侧翻受损及本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

经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13.9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后黄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酒后两次事故致三车受损

2021年4月8日晚,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镇中路与被害人颜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发生追尾,撞坏颜某的小型越野客车,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亦因碰撞导致中网及车标掉落在事故现场。杨某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又在信兴路与被害人黄某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三车受损的连环事故。第二起事故发生后,杨某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经鉴定,被告人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86.93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经石狮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负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杨某积极赔偿颜某、黄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后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石狮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深刻认识醉驾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特别是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更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安全驾驶,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记者郑秋玉通讯员李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