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对粮油等重要民生商品“以促销为名、行虚构原价之实”。厦门某超市昨日收到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将面临10万元罚款。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了工作专班,加强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涉疫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平稳。“原价9.9元特价6.9元”“原价39.8元特价29.9元”……9月25日傍晚,价监局执法人员按照“保供稳价”专班工作安排开展例行检查时,注意到了某超市的上述促销活动。
“从现场情况看,该超市将部分粮油产品及保健品以黄色标签标示‘原价’及‘特价’的方式,开展9月份促销活动,优惠力度看似相当‘给力’”,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检查中,执法人员一边提醒超市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要注意引导、避免人员聚集,一边按照工作程序调阅了超市在售商品的历史成交记录。让人意料不到的是,这一调阅,开启了该超市促销活动的“打脸”模式——本次促销活动前,这些商品的成交价格与本次促销所谓的“特价”一模一样,有的原价甚至比促销价更低。
“根据现行法规的解释: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执法人员指出,调查显示,该超市标示的“原价”不是原价,“特价”也不优惠。
“在全市奋力抗击疫情的背景下,对粮油类重要民生商品以连续促销为名、行虚构原价之实,构成严重价格违法,必须从重处罚!”市市场监管局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该超市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连夜固定证据、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拟对该超市处罚10万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当前全市人民正在全力以赴抗击疫情,经营者更应当严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与厦门人民一起同心战疫,共克时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监管压力,加大对涉疫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龚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