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挡水墙激发邻里矛盾 法官多次耐心劝导终解决

闽南日报

9月15日上午,华安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一行人前往讼争地现场,调撤两起邻里间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和睦关系。

苏某与陈某是老邻居。2021年4月中旬,陈某修缮房屋时,在苏某的顶楼上砌高9厘米的挡水墙,占用了苏某的顶楼空间,直接侵害了苏某的合法权利。苏某遂与陈某多次交涉,提出拆除要求,屡次遭到拒绝。为此,苏某多次找到当地乡政府、司法所请求调解及信访局上访,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苏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拆掉建在自家顶楼的挡水墙。陈某见状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某解决多年未能处理的邻里生活废水排泄等问题。多年近邻一朝成仇,双方矛盾激化。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4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深入了解案情,开展庭前调解,然而双方互不相让,调解效果不理想。法官考虑到,如果就案办案,依法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双方本就积怨较深,反而有可能在当地形成不稳定因素。于是,9月15日上午,法官再次赶赴讼争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磋商。法官从团结邻里、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释法析理、分析利弊,针对农村邻里关系契合点和平衡点,为双方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建议。终于,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因一时之气而影响邻里和睦的严重性,陈某表示愿意当场拆除顶楼的部分墙体,并撤回对苏某的起诉。苏某也同意邻里间应该互相谦让,希望共同守护邻里和睦。至此,双方打开心结,邻里矛盾彻底解决,两起邻里间的排除妨害纠纷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陈毅东 阙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