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家庭共济” 各种事宜在此解答

泉州晚报

2020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了“家庭共济”,在创建了家庭共济账户后,参加职工医保对象的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供成员使用。那么家庭共济账户该如何创建,使用过程中又有何具体规定?这阶段以来,不少市民致电96339咨询关于家庭共济账户的各种事宜。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由其进行解答。

■关键词:创建和加入账户

问:什么是家庭共济账户?

答: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创建者需为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人员,若在离职、更换工作所在地等状态下,则无法使用。在创建家庭共济账户之后,可邀请直系亲属加入,直系亲属需为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加入后就可以和家人一起使用共济账户里的资金。

问: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应如何办理?

答:创建者可直接在“闽政通”APP的“泉服务”模块里点击“医保服务”模块,进入后再点击“家庭共济”模块,根据提示创建家庭共济账户。账户创建之后,再邀约直系亲属加入,创建者发出邀约的有效期为15天。创建家庭共济账户也可到我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供本人及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填写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申请表并签署用户服务协议。除此之外,“泉州医疗保障”公众号和“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也可自助办理。

问:家庭共济账户成员是否有上限?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答:一个家庭共济账户成员上限为8人,成员包括创建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创建者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创建者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创建者本人及配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问:直系亲属若有人户口或工作地在外省,是否可以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答:不行,目前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结算机制尚未建立。只有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包括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才可加入家庭共济账户。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目前仅能在福建省内跨区域使用。

问:是否可以加入多个家庭共济账户?

答:不行,每个人只能加入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

■关键词:账户资金的划拨

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否可以全部划入家庭共济账户?

答:不行,只有个人账户里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划入共济账户。

问:家庭共济账户里的资金是否只有创建者可划拨?

答:不是的,属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都可以将其个人账户可划拨的资金共济到家庭共济账户。如果一个账户有多个成员划拨,在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时,创建者默认为第一支付顺序人,其他则按照成员确认加入的先后顺序作为支付顺序。

问:家庭共济账户每月可划拨几次?

答:限每人每月一次。在本月未划拨的情况下,进入“闽政通”APP里的“家庭共济”模块后,点击“共济账户划拨”模块,会跳转到共济账户划拨页面,输入划拨金额,点击“保存”即可。若输入金额超出最高可划拨数值,则提示“最高可划拨*元”,若本月已划拨过,点击“共济账户划拨”模块,会弹出“本月已划拨过共济账号金额,下个月才能再划拨”提示框。

问:退出家庭共济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解散,原先划拨的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答:个人退出家庭共济账户后,原划入的剩余资金将返还至个人账户。

■关键词:账户资金的使用

问: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哪些方面?

答: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在我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在我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到医保定点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等。成员直接刷医保卡即可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问: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顺序如何?

答:家庭共济账户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优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没有个人账户时,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问:参保关系转移会影响家庭共济账户吗?

答:参保关系转移将会影响原家庭共济账户已共济资金的能否结算。因此,若是创建者参保关系转移,需先解散家庭共济账户,若是其他成员参保关系转移,需先退出共济账户。(□本报记者 石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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