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9家企业上榜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示范企业

东南早报

近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12号)和福建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要求,福建省工信厅研究确定“十四五”第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和省级工业设计机构培育对象。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对象示范企业(项目)有56家,其中三六一度、利郎、卡宾等19家来自泉州的企业上榜。示范平台有20个,泉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中鞋革晋江院检测中心等7家泉州企业入选。示范城市有3个,泉州晋江入选。省级工业设计机构培育对象,企业工业设计中心32家,泉州有鸿星尔克、晋工机械等7家企业入选。

根据《福建省培优扶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对新增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奖励。

此外,福建科学技术厅也发布了关于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内容、奖励对象、奖励额度、奖励申请程序及违规处理措施等。

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公布的2021年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中,圣弗莱(福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功夫动漫股份有限公司、华辉玻璃(中国)有限公司、回头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凯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晋江海纳机械有限公司等301 家泉州企业入选科技小巨人名单。

关于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具备“在2021年起获得科技小巨人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不含厦门市)”“上一年度发生研发投入并实际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未申报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的企业”“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不含)以上”“已获一次奖励的企业,后续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应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等具备这四个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奖励。

据了解,科技小巨人企业遴选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企业。

入选企业可获得加大研发支持力度、加快研发机构建设、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市场开拓、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政策支持。(记者吕振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