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收到一封感谢信,信中这样说道:“我是9月3日事故当事人杨某某,我今天怀着感激之情,感谢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对我的热心救助和持续不断的关心,目前我的伤基本康复……”
原来,9月3日14时30分许,一司机报警,称在沈海高速公路A道2477公里处(漳州云霄至诏安段),有两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正在值班的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同时通知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抢修、消防救援、120等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同处置。由于后车驾驶室严重变形,驾驶员杨某某的腹部和右腿被方向盘和中控台卡住。初步观察和询问了杨某某的身体状况,民警确认其意识清醒后,立即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协同作战,用时15分钟救出杨某某,并将其抬上救护车送往云霄县医院抢救。
由于杨某某家在漳州市区,路途遥远,家属无法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照顾。为确保杨某某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民警立即兵分两组,一组留在事故现场疏导滞留车,一组赶赴云霄县医院协调救治事宜。在云霄县医院,民警协调急诊室的医生为杨某某开通绿色通道。同时,民警不停安慰杨某某,协助他联系了家属和货主,分别告知他们伤者具体情况和货物转运注意事项等,让他能安心接受检查。随后,民警又协助医护人员将杨某某送至医院放射科进行检查,推车、过床、询问检查结果,全程跟踪照顾。经过检查,医生确认杨某某生命体征稳定,无生命危险,民警才松了一口气。(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徐标华 许贺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