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信号导致轿车撞上石墩 骑车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扬子晚报

轿车撞上了石墩,路过的骑车人却要负全责!9月14日,南京交警八大队公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希望能给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个醒。

前不久傍晚时分,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为避让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撞上了路边的石墩,双方虽然未发生实际碰撞,但骑车人却承担了事故全部责任。事故民警介绍说,当日下午,孙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软件大道通过设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过且未下车推行。此时,一辆白色轿车正沿软件大道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由于视线被右侧车辆遮挡,在发现电动自行车后,司机立即向左打方向紧急避让,车辆也因此撞到道路左边的石墩。轿车撞停后,距离电动自行车只有不到半米的距离,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认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孙某某因闯红灯、经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两种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张某无责任,孙某某需向张某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在该起事故中,如轿车驾驶员没有采取紧急避,撞到了电动自行车,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在看到事发监控后,骑车人孙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交警八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日常出行中,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在事故发生时,要学会“知危险、会避险”,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好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顾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