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开展游泳场所监督抽查 48家水质不合格

厦门日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明发电〔2021〕102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通知》(厦卫监督〔2021〕101号)的要求,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查工作。

截至日前,全市已完成第一批监督抽查:187家游泳场所中,合格的139家,不合格的48家,合格率为74.33%,主要不合格指标为pH值、细菌总数、尿素、大肠菌群。卫生监督机构已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开具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截至8月30日,经整改后,二次抽检水质合格单位17家,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监督落实其他不合格单位的整改。

( 本报记者 刘 蓉 通讯员 周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