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去派出所办理业务 民警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闽南日报

9月9日17时10分,南靖县龙山镇一名男子酒后骑摩托车去派出所办理业务,被民警逮个正着。经查,该男子不仅酒驾,还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目前,南靖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当时,民警与该男子交谈时,发现其口中呼出大量酒气,怀疑其存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就想办法稳住当事人。等男子办理完业务后迅速跟上,并使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男子径直走向派出所门前停放的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准备启动。民警迅速将其拦住,并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点评:酒后驾车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对法律的挑衅。驾驶员切记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记者 庄文剑 通讯员 蔡淑娇 林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