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通知》。《通知》明确,福建省将连续五年每年招募约6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主要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毕业生将主要派遣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我省计划用五年时间,为全省基层输送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招募的高校毕业生除了继续在基层从事教育、卫生、农业、社会保障等服务外,还将更多地到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农技推广、法律服务等乡村振兴急需岗位工作,全省各地还将积极探索开发乡镇(流域)水利管理、林草资源管理、渔业资源管理、生态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管理、营林生产等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岗位和设置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我省将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还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费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等待遇。服务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到就业,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硕士研究生考录等笔试加分照顾。(沈 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