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镇和路321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送医救治。后经调查,该事故为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
7月3日,莆田市三江口镇鲸山村发生一起火灾,起火处专门从事仿古木亭加工行业,损失几十万元,起火疑似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
7月22日凌晨,仙游县鲤南镇玉田社区一楼盘电动自行车车棚失火,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造成80余辆电动自行车受损。
数据显示,上半年,莆田共发生17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江源分析,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场所;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自行车起火的主要原因,而电动自行车长时间充电、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自行车起火的根本原因,插头虚接、私拉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也属消防安全隐患。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国电动自行车失火数据居高不下。6月21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以往没有对住宅业主的基本义务进行规定和法律上的指引,导致很多人错误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与个人无关。”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高级工程师张一露表示,此次新规实施,违法者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面是火患频发的危害,一面是国家出台最严限“电”的决心,中间是69万辆电动自行车出行、充电的民生问题。眼下,如何解决方便快捷的电动自行车安放和充电问题,成为莆田市民关注的热点。
规定响应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称为是电动自行车行业有史以来的最严规定。新规发布后,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随即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分阶段推进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莆田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应急保障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工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自然资源、住建等13个职能部门工作部署,同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物业等提出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
国家新规和地市工作方案相继发布,具体实施情况如何?对此,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江源表示,消防部门目前以学习贯彻宣传新规工作为主,目前尚未开出罚单。“处罚前提是拒不改正,给了违规者当下改正的空间。同时,现场取证和笔录流程都存在一定困难。”
针对新规中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的问题,莆田市工信局装备科和住建局科技设计科相关负责人都表示,集中充电站(点)环境、配套设置等尚未有建设技术标准指导手册,难以形成大面积统一充电规范。目前,各辖区根据当地特色开展不同程度建设计划。
作为落实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最后一公里”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出于辖区内尤其是早期的开放式小区受限于空间规划局限,对新规明显消化不良。
基层困局
回顾今年在莆田发生的多起电动自行车失火地点,基本是老旧小区或开放式住宅区域。
老旧小区最为密集的城厢区,把“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宣传覆盖到户。但是,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一名工作人员说:“网格员把传单、警示语全贴一遍,没两天就被人撕掉了,大家还是违规照停。”在龙平街龙平弄老旧住宅,记者看到,3米宽的通道里两侧均停放着电动自行车,裸露的电线盘根错节,还有从2楼牵下来的线路。附近居民说,较宽的通道是唯一能停电动自行车的区域,大家就都停这里。
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城厢区月塘片区新季路住宅区,一楼沿街铺面不少电动自行车正连着从店里牵出来的插座,没有配备断电设备。记者在某栋私人住宅楼下看到,该楼的4楼窗口悬下一根长电线,端口是个防雨罩充电插座,旁边空地上正停放着几辆电动自行车。住户谢先生表示,即使几个住户同意一起安装充电桩,但没有公共配电箱,从住户家里拉线显然也不现实。
“另一个大问题是,很多开放式小区没有空间建集中充电站,即使有地方,距离较近的住户反对的声音也很多。”莆田市12345热线平台主任张毓真介绍,有些物业小区没有规划电动自行车停车棚的,就有不少业主因担心充电隐患拒绝建充电桩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