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深入各个小区 避免小区游泳池成为“黑作坊”

工人日报

记者近日走访海口多个小区游泳池发现,它们有的救生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相关证件不齐。(8月10日《工人日报》)

现在,很多小区都配备了游泳池。为了增加物业收入,不少小区物业部门往往选择将游泳池外包出去,交给第三方经营。客观地说,这样做方便广大业主,盘活物业资源,可谓一举多得。不过,小区游泳池外包普遍存在不规范的地方,暗藏安全隐患。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泳池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泳池池壁及池底光洁,不渗水,浅色。泳池无视线盲区,应有醒目的深度标识、深浅隔离带。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住宅小区的游泳池普遍设计成园林式泳池。这样的泳池看起来美观,却不符合游泳场所开放标准,或有弯位,或有拱桥,或有树木花草阻挡救生视线,存在不少视觉盲区。

目前,不少小区游泳池承包人都属于“短包人”,仅在学生放暑假的七八月份承包。经营者往往想方设法节约成本,在设施设备、人员招募等方面偷工减料,能省则省。根据规定,游泳池要配有救生浮标、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救生绳和护颈套等救生器材。但有些小区游泳池除了救生圈,其他救生器材都没有。有的在没有办理《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始营业。还有的觉得长期聘请有证件的救生员很不划算,于是铤而走险,聘请一些无证救生员“顶岗”。

在一些人看来,小区游泳池水浅、离家近,还有管理人员或救生员在旁边看着,感觉很安全。实则不然,近年来小区游泳池频频发生安全事件。去年7月,成都高新区一名6岁的孩子在小区游泳池参加游泳培训发生溺水,现场游泳池教练及救生员都未能及时发现,最终孩子因抢救无效死亡。今年8月2日,广州番禺南村镇一男童被小区游泳池排水口吸住溺亡,家属质疑泳池存在安全隐患且救生员缺乏专业水准。

对于物业来说,不应只是收取租金,更应履行把关责任,在出租小区游泳池经营权时,注意查验承包者的相关资质证件,并配合其做好游泳池场地环境的改造工作。对于有关部门而言,要加强市场监管,主动深入各个小区,检查游泳池的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对违规经营者责令停业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切实避免小区游泳池成为“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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